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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远期和金融互换的区别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4-03-20

      金融远期合约(金融远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确定时间,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如汇率、利率或股票价格等),以预先确定的条件买人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 金融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交易者,按事先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交易形式。 金融互换实质上可以分解为一系列金融远期合约组合。例如在最常见的利率互换中,交易双方约定一方按期根据本金额和某一固定利率计算的金额向对方支付,另一方按期根据本金额和浮动利率计算的金额向对方支付。当交易终止时,只需交易的一方支付差额即可。

      利率互换是指双方同意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同种货币的同样的名义本金交换现金流,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出来,而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互换的期限通常在2年以上,有时甚至在15年以上。

      货币互换是将一种货币的本金和固定利息与另一货币的等价本金和固定利息进行交换。其主要原因是双方在各自国家中的金融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

      交叉货币利率互换。它是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的结合,它是一种货币的固定利率交换另一种货币的浮动利率。增长型互换、减少型互换和滑道型互换;

      基点互换:交换的利息支付额以两种不同的浮动利率指数进行核算,如3个月期的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对美国商业票据利率的互换交易;

      零息互换:指固定利息的多次支付流量被一次性的支付所代替,该一次性支付可在期初或在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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